公司长期不经营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吗?
公司长期不经营会被吊销营业执照这个事情,您听说过吗?相信这是真实的还是一个传说?
近来苏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发布了“关于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行政处罚公告”,被处理的企业数量众多。这些企业都被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。也就是说,费时费力注册出来的公司或辛苦经营数年的公司不复存在,同时法定代表人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会“登上”工商系统的黑名单。
苏州各市(区)的市场监管部门可能都会开始处理这类违法行为,详情如下:
我们怎么理解这个事情呢?
先看看法律规定吧!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六十七条“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,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,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”。
《个人独资企业法》在第三十六条也有相关的条文:“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,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,吊销营业执照。”。
从字面上讲,“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”是什么意思呢?6个月怎么计算:营业执照上有一个“成立日期”,自此日期开始计算六个月;未开业通常是指没有任何经营活动,这也是有外在表现的,比如:新设立的公司没有开立银行帐户、没有开通电子税务局、长期进行税务零申报;正当理由是什么呢?虽然理解不同,但总归有规律可循,比如现阶段的新冠疫情、公司负责人遭遇重大,这些你能提前报备就最好,若某一天监管部门找过来了,你要能够提供相关证据,能把情况说清楚,理由要充分、合理。
事实上,更多数量的公司仍然是零申报状态,但如果公司按时完成年报;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及时进行变更登记;规范经营不作出其他违法行为;诚信经营遇有投诉协商处理。一般来说,都不会有问题产生;当然了,即使如此主管部门仍然有依照法规进行处理的权利,因为法律法规白纸黑字写在那里,只是概率相对较低而已。同时,也要期待运气一直旺不要遇到抽查,监管部门采取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的试进行抽查是合理、公平的。
存在即合理,我们觉得,公司法没有修改,政策没有放宽以前,大家还是应该加强关注;盈信会计从业十余年,你理解的或是不理解的案件均遇到过,深知预防总比事后处理成本低!若您有其他疑问,可关注盈信公众号,与我们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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